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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份全省经济运行平稳向好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3-21 16:43: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1-2月份,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业生产小幅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回升明显,消费市场稳步复苏,经济运行平稳向好。 

  一、工业生产小幅增长,新兴动能不断积蓄 

  1-2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6%。从煤与非煤看,煤炭工业增加值下降0.1%,非煤工业增长1.9%。从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下降0.3%,制造业增长2.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7%。从产品产量看,全省主要规上工业产品中,原铝、氧化铝、发电量、化学药品原药、移动通信手持机、新能源汽车、非常规天然气等产量保持增长。从支撑因素看,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9%,其中工业用电量增长3.3%。 

  新兴动能不断积蓄。1-2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7%,其中通信设备制造业增长27.8%;高技术制造业增长15.5%,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增长26.4%,均快于全省规上工业增速。新产品产量快速增长,规上电子计算机整机产量增长4.6倍,移动通信手持机增长17.3%。 

  二、固定资产投资回升明显,新兴产业投资增势良好 

  1-2月份,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4%,较去年全年回升13.0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5.4%;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1.5%,其中工业投资增长11.4%;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3%。 

  新兴产业投资增势良好。1-2月份,全省装备制造业投资增长43.0%,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32.0%,均明显快于全省投资。 

  商品房销售同比下降。1-2月份,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137.1万平方米,下降8.4%;商品房销售额94.0亿元,下降8.2%。 

  三、消费市场稳步复苏,旅游市场持续升温 

  1-2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2.9亿元,增长3.7%;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466.2亿元,增长3.9%。从城乡看,限额以上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30.7亿元,增长4.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5.6亿元,增长3.0%。从消费形态看,限额以上商品零售433.3亿元,增长3.3%;餐饮收入32.9亿元,增长12.9%。从商品类值看,限额以上文化办公用品零售额增长1.2倍,通讯器材、体育娱乐用品和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分别增长45.2%、35.5%和31.3%。 

  旅游市场持续升温。1-2月份,全省重点监测景区的接待人数1429.1万人次,增长27.0%;门票收入3.5亿元,增长16.3%;经营收入5.1亿元,增长17.8%。 

  进出口快速增长。1-2月份,全省进出口总额302.1亿元,增长26.8%。其中,出口184.0亿元,增长24.4%;进口118.1亿元,增长30.8%。 

  四、财政收入同比下降,金融支持有力有效 

  1-2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0亿元,下降15.2%。其中,税收收入下降16.9%,非税收入下降7.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6.7亿元,增长9.9%。 

  2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9033.6亿元,比上年同期末增长5.8%,比年初增加1170.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3267.4亿元,增长10.3%,比年初增加1323.4亿元。 

  五、物价运行保持平稳,工业生产价格同比下降 

  1-2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4%。分类别看,食品烟酒类价格下降2.6%,衣着类上涨1.6%,居住类上涨0.5%,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4%,交通通信类下降2.0%,教育文化娱乐类上涨0.6%,医疗保健类上涨1.2%,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3.5%。 

  1-2月份,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1.8%。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23.6%,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下降20.2%,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5.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下降1.0%。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6.4%。 

  六、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民生保障持续增强 

  1-2月份,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9.8%。 

  1-2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为728.3亿元,增长7.9%。 

  总的来看,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向好,但持续回升向好基础需进一步巩固。下一步,全省上下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锚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4)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5)进出口数据来源于太原海关。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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