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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调查队队长周锁成:做好基层统计法治工作几点体会

作者:周锁成      来源:临猗调查队      发布日期: 2019-12-30 15:19: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作为基层调查队,会直接面对各类统计调查对象,时常会遇到调查对象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是抵触统计工作的情况,深究其因,一方面是法治宣传工作不到位、依法治统效果不理想,另一方面是调查对象法治观念淡薄,依法配合调查意识不强。因此,做好统计法治工作不仅能够提高社会群体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认知度和配合度,营造良好的统计调查社会环境,保障各项调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而且可以有效增强统计工作者法治意识,有力促进统计调查规范化发展,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根据目前基层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人就如何做好基层法治工作谈几点体会。 

  学法要在深入领悟上下功夫。要组织全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准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来把握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加强对其重要意义的深刻理解;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边学边用边悟,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推进调查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普法宣传要用好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手册、海报、贴画等多样化宣传资料,选择重要商业街、活动广场等人群密集地点悬挂横幅,陈设版面,发放宣传材料,提供统计调查现场咨询,重点宣传社会群众应该知晓的统计法规条款,使社会公众知晓统计义务和违法责任。同时大力宣传城乡住户、农作物、劳动力、畜禽等主要调查专业业务知识,努力扩大统计调查工作社会影响力,不断优化统计调查外部环境。 

  创新方式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充分借力于网络覆盖面广、传播方便快捷、群体数量庞大等宣传优势,有效利用微信、QQ等媒介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各专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专业调查微信群、QQ群或公众号,利用其积极宣传统计法律知识,解说专业调查工作,上传优秀统计文章,发送统计工作图片,表彰优秀辅调员和记账户,制作统计法律知识在线答卷,组织调查员、辅调员和调查户参与在线答题,举办统计调查在线座谈等,注重实现法治宣传与业务知识的有效结合,切实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工作信息化。 

  “送法下乡”实现普法精准化。作为基层调查队,经常需要深入农村访户调查,面对的统计对象在年龄、职业、文化和经历等方面都有诸多差异,因此要根据调查对象构成和需求,努力做到法治宣传工作通俗化、乡土化。灵活宣传方式和内容,充分利用专业调查、约稿调研、入户走访、年节慰问等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当面提供通俗易懂的宣讲,有效提升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同时深入宣传统计法律义务和统计违法行为后果,宣传城乡住户、劳动力、农作物和畜禽等调查项目开展的目的和意义,有效普及宪法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扩大依法治统影响面。 

  强化统计执法确保源头数据质量。针对基层统计调查人员少、工作任务重,没有专职法治工作人员,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够、覆盖面不广、处罚执行率不高等现状,要切实将《统计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统计执法案卷文书样式等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确保全员掌握,不断提高执法工作能力;认真落实统计执法年度目标责任,严格受检企业提前告知、法律凭证收集、询问资料记录、生产现场检查和问题企业处理等执法检查流程,切实提高执法工作威慑力,为统计调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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