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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调查队队长袁马清:用好法治利剑 为统计调查工作保驾护航

作者:袁马清      来源:宁武调查队      发布日期: 2019-12-30 15:56: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依法治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宁武调查队以法治为引领,全面夯实基础工作,以创新的态度、担当的理念宣传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坚持学法用法经常化、普法宣传常态化、法律告知普及化,不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有效提升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公信力。 

  以法治建设促推调查工作 

  转变思想,明确执法的重要性。正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要想搞好法治工作,必先认识到依法治统的重要性,其中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工作能否成功开展的重要保证。对此,我队法治工作由队领导亲抓亲管,把依法治统工作放在首位,每次开展法治宣传和统计执法行动均由领导带队,深入统计法治宣传和执法第一线。法治工作落实的关键在领导,但力量来自于各个成员,社会实践没有止境,转变思想未有穷期,只有人人都能认真领会工作核心要义,掌握工作实质,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做真抓实干的模范,才能形成依法治统,以法治为基础夯实调查工作的良好局面。 

  制度先行,把握执法的规矩。在总结统计执法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宁武国调队结合实际,制定了《统计调查法治工作要点及实施意见》、《宁武调查队统计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宁武调查队统计调查执法方案》,做好制度讲解,规定各成员工作职责,对考核标准进行细化、规范,制订了员工岗位职责及考核一览表,明确各流程责任人和工作完成时限,同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文书,从制度上保证了统计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了成员“规矩”意识,提高了执法行动力。 

  优化队伍,增强执法的效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对此我队坚持执法参与人员必须做到以下三点:一是知识过硬,要想执法必先懂法。在执法活动开始前,我队将所有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结合以往执法经验及具体案例,提高队员理解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掌握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技巧;二是善于沟通,由于执法工作可能会触及到企业的相关利益从而导致其不理解不配合,因此我们的队员在执法前就要和相关企业负责人联络,通过沟通打消其疑虑,同时发放统计调查法律事务告知书,让其明白自身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三是灵活应对,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阻力,对此执法人员要明确坚持原则、灵活应变,采取多种方式赢取被调查者的信任,通过查看企业报表、财务账等了解经营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初步预判,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做好基层调查队统计法治工作体会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形势下执政理念深入人心,无论是党委政府还是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统计调查对象的多元化、复杂化日趋明显,统计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特别是伴着“两个目标”战役的打响和企业一套表工作的全面实施,统计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做好统计法治工作,有效践行统计使命,结合工作实际,有以下感悟。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关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理念,培养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特别是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统计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和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通过向调查对象普法宣传,促使统计调查对象如实申报统计资料,增强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在统计系统内部深入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提高对依法统计的认识,增强干好统计法法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自身岗位的创先争优博得社会外界对统计法法治作的理解和支持,进而改善统计法治的外部环境。三是积极与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统计法制工作,最大限度内争取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以及部门关系协调上给以必要的支持,为统计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是核心。提升普法效果紧密结合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内容,以突出普法效果为核心,在保持原有特色传统普法形式的基础上,注重创新,着力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与此同时,将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咨询服务及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加大统计违法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社会影响,提升普法效果。 

  创新统计执法形式是重点。一是优化统计工作环境,改进统计执法监督方式,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把严格执法与善于执法相结合,把重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积极采用约谈、督办、限期整改、回访等执法手段,全面实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统计执法协调机制,争取实现“三个转变”,即统计执法从单项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统计执法检查由突击性检查向有目的的统计巡查转变、统计执法由单一部门向多个部门联合转变;三是规范执法行为,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恰当”,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切实维护法律工作秩序,优化统计工作环境,为推动统计改革、促进统计工作发展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是根本。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队伍,依法统计工作的水平不可能提高,依法统计就成为一句空话。为此,要把法治队伍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抓好法治人员的学习教育,增强依法统计意识,认清自己肩负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勇于进取,敢于创新,扎实工作,争创一流,实事求是,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倡导全员学法、懂法、守法、执法,营造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政执法和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着力练就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统计执法队伍,更好地为统计的改革发展服务。 

  严防统计造假是前提。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工作,对各专业股室统计数据进行自查自纠,各股室制订责任清单,落实到岗,细化到人,进一步增强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治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不断去完善,去创新和突破,只有不断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履行好《统计法》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才能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公信力,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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