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翟怀明 来源:晋城调查队 发布日期: 2019-12-31 15:55: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统计调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当前,随着我国统计法律制度逐步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机制基本形成,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统、依法调查不断推向深入,统计调查事业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使命要有新作为,国家统计局晋城调查队将持续深化统计法治理论学习,不断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形成热潮,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强化统计法治监督职能,营造良好统计调查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统计调查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公众提供大量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和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晋城市统计调查工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
深化理论学习,提升统计法治意识。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统计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工作方面的重要文件,对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等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对下一步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提出明确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的重要意义,强化依法治统、依法调查的法治思维,着力提升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另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升数据分析解读能力,真实反映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加强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环境。依法治统、依法调查是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当前形势下,健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创新开拓,扎实奋进,形成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浓厚社会氛围,是推进依法治统、依法调查的重要保障。在统计调查工作中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做到统计调查工作开展到哪里、普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充分结合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主流媒体,加大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统计生态。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扎实基础。
严格执法检查,惩治统计违法行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大地损害了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必须坚决遏制,中央印发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进一步细化了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统计违纪违法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要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这条生命线,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统依法调查,严格惩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的利剑作用,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同时,要持续加强统计诚信制度建设,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的公示和惩戒,构建不敢造假、不想造假、不能造假的统计调查环境。
国家统计局晋城调查队立足统计调查职责,以高标准工作、高素质队伍、高精准监督,实现工作质量再提升、能力素质再提高、干事创业积极性再提振,深入推进依法治统、依法调查,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新时代美丽晋城实现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统计调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