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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山西统计调查信息网 发布日期: 2017-09-18 16:06: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山西调查总队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国统办综合字〔2017〕46号)精神,做好山西调查总队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推动统计公开透明,赢得社会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认同、理解和支持,提升山西国调影响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统计新动能,服务新常态。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记者基层行活动。拟于9月20日邀请媒体记者赴吕梁市吕梁云计算中心、华为企业云山西中心等大数据产业基地,组织开展以“统计新动能 服务新常态”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内容包括:1、介绍新经济新产业新动能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2、实地考察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3、展示山西国调工作的最新成果;4、向媒体及活动现场人员发放“三新”统计资料。
(二)在“山西国调信息网”开设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专栏。设置活动报道、图片资料,视频新闻、“三新”统计宣传介绍等内容,向社会公众宣传“三新”统计的重要意义,普及“三新”统计知识。
(三)开展“新经济新产业新动能”系列调研。组织总队各业务处和市县国调队开展以“新经济新产业新动能”为主题的调研活动,编写系列分析报告,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新经济发展成就。
(四)制作发送“三新”统计宣传微信。利用全省国调系统干部职工微信群,向公众转发统计开放日活动内容,积极宣传“三新”统计,扩大山西国调影响力。
(五)组织《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已经颁布实施。《条例》对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利用第八届统计开放日的时间窗口,在总队外网开设专栏,并印制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发放,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
四、活动组织
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在总队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王润拴副总队长负总责,综合处牵头,吕梁调查队协助,总队办公室、法规制度处等有关处室共同实施。
五、工作分工
(一)记者基层行活动
活动组织由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完成。
1、活动议程。
(1)总队领导致辞。
(2)有关人员介绍新经济新产业新动能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
(3)实地考察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
(4)向媒体及活动现场人员发放“三新”统计资料。
2、活动准备。
领导致辞由综合处准备。
“三新”统计资料由综合处准备。
活动车辆由办公室安排。
3、新闻报道由综合处负责。
4、摄影摄像由综合处负责。
(二)“统计开放日”专栏
网页制作及资料上网由办公室负责,资料收集由综合处牵头,有关处室完成。
内容:1、有关文件及活动方案。2、新闻稿件。3、活动图片、视频。4、“三新”统计介绍。
(三)开展“三新”系列调研
由综合处牵头组织。
(四)发送“三新”统计宣传微信
由综合处负责。
(五)组织《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
由法规制度处负责。
六、时间、地点安排
(一)记者基层行活动
时间: 9月20日
地点:吕梁市
(二)开设“统计开放日”专栏
从9月18日起开辟专栏。
(三)开展“三新”系列调研
2017年全年。
(四)发送“三新”统计宣传微信
由综合处人员先行编发,在统计开放日活动当天统一发送。
(五)组织《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
从9月18日起开辟专栏并印制宣传资料。